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2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1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照《通知》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对财

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财政部《通知》规定日期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通知》相关规定,调整了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9.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10.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11.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


                               2
    12.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

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

2017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指标无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

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及收益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

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