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3-22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1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风险可控且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
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计划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前提下,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盘
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
连续12个月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该额
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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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资
金安全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
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期限不得超过12个
月。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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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
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
保资金安全。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
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
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
产品。
七、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技
支行签订《盛京银行理财业务协议书》,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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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金购买 365 天期“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824
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为人民币 141 万元。
2.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182 天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人民币
9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182 天期“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182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为人民币 179.5 万元。
3.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
站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综合理财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
2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270 天期“工银理财共赢 3 号保本型
2018 年第 24 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到期,
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65.1 万元。
4.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
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121 天”理财产品协
议》,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121 天期“蕴通财
富日增利提升 121 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
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42.7 万元。
5.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
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
品协议》,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64 天期“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12 个月”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
期。
6.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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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签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 9000 万元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 103 天期“共赢利率结构 2148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品”。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106.67 万元。
7.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 9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 187 天期“共赢利率结构 2316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人民币 7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65 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技
支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 365 天期“单位结构性存款 2019 年第 27 期”理财
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0.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
业部签订《结构性存款业务说明书 CSY00142 号》,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65 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尚
未到期。
1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和平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
2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65 天期保本“随心 E”二号法人拓户理
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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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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