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8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2020-13 号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各项议案,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方面造成公司产品动销迟缓、商业库存增加、经
营资金流动性降低;另一方面因销量下滑、经营成本增加造成上半年经营亏损,由
此,公司经营资金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经
慎重研究,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决定。
2、本次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终止实施股份回购
方案的事项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3、本次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拟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银行”)申请续授信,
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共九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本议案,我们认可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结
果。
2、公司本次向柳州银行申请的续授信总额度为 65,590 万元人民币,根据有关
规定,本事项的决策权属于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签署上述相关授信文件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授
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3、公司本次向柳州银行申请授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九名董事一致同
意通过了上述议案,我们认可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张志浩、李水兰、袁公章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