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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2-85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下
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星
期五)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下
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中南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副董事长吴琨宗先生
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4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41 人,代表股份 1,397,198,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7.643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294,766,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3.417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5 人,代
表股份 102,431,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260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
控相关要求,以视频参会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外部董事薪酬的
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公告》。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 1,391,87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187 %;
    反对 5,26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772 %;
    弃权 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1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108,259,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07 %;
    反对 5,26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393 %;
    弃权 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00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拟续聘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73,871,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304 %;
    反对 5,340,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22   %;
    弃权 17,9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87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90,259,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631 %;
    反对 5,340,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15 %;
    弃权 17,9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354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宝武集团
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 106,648,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8106 %;
    反对 6,96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289 %;
    弃权 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05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106,549,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51 %;
    反对 6,96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43 %;
    弃权 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06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杰、黄启发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
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