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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传媒:关于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2-033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国光
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光”)和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托利”)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一、本次担保的履行程序概述
    2021年4月26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
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华
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向新华物资集团、河南
国光、河南托利提供总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担保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公司将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
情况发布进展公告。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关于对新华物资集团的担保合同
    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担保金额:14,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简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
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
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在保证额度有
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
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
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
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
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
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2年8月01日至2023年7月31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关于对河南国光的担保合同
    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简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
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
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在保证额度有
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
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
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 债权的一部分;为避免歧义,债权人
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
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
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2年8月01日至2023年7月31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关于对河南托利的担保合同
    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简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
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
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在保证额度有
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
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
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
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
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
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2年8月01日至2023年7月31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
    新华物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河南国光、河南托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及三级子公司,其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此项担保风险基本可
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无反担保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32,000万元(含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