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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度,我们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客观、勤勉地行使了
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
项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分别
为刘朝安先生、李玉明先生、刘庆林先生、王凤荣女士,占董事人数
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
何职务,未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
益关系,也未出现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
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
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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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公司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 现场出        委托出席                     应出席 出席股
独立董                   方式参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应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次                     股东大 东大会
事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议

刘朝安     10       2       8       0        0            否   4      4
李玉明     10       1       8       1        0            否   4      4
刘庆林     10       2       8       0        0            否   4      4
王凤荣     10       2       8       0        0            否   4      4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了主任委员或委
员职务,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充分
发挥各自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本专业委员会审议
的事项严格审核后并出具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在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充分发挥了独立作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时,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
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2019
年度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对年度审计计
划的相关建议。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再次与会计
师进行了沟通,听取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会计
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在2019

                                  - 2 -
年年度报告中的职责。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
究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
见。报告期内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一)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预计
公司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相关
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
计政策变更、调整独立董事津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
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华能能交公
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向华能云成保理公
司申请办理融资、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向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江
山汇金E座领取预售许可证提供担保、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全资子公
司宁华世纪商品房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中国华能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 3 -
    (六)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华能置业公司认购公司全资子公
司宁华物产江山汇金综合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
司申请办理融资、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参与设立重庆华渝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通过查阅有
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
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独立董事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山东证监局举办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
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
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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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尽职、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公
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
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刘朝安 李玉明 刘庆林 王凤荣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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