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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饮食: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0—004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
六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67.86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29 号文核准,公司
2013 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5,0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2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 26,050 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2013 年 6 月 25 日,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全部
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13)0059 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25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6,050 万元,扣除保荐费、承
销费 、 律 师费 、 申报 会 计 师费 及 其他 发行 费 用 后的 募 集资 金 净 额为
24,317.70 万元。
    3、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饭庄东大
街总店楼体重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占总募集资金额的
100%。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11,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647.14 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17,967.87 万元(含利息及其他收入)。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募集资金在一
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
17,967.86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 17,967.86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780 万元。
       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
下: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需求,及
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进
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
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
存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事
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
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