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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锦能源: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九
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根据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31人所持合计394.7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4.70万股,占全部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9.32%,占当前总股本的0.09%,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原4,274,218,048股变更为4,270,271,048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
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2、申报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351-4236095
    5、邮箱地址:mjenergy@mjenergy.cn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