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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关于“16BOE01”公司债券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19-023
债券代码:112358       债券简称:16BOE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BOE01”公司债券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BOE01,债券代码:112358,以
下简称“16BOE01”或“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4 月 3 日支付本
期债券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
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摘牌日为 2019 年 4 月 3 日,兑付兑息债权登
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2 日。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关于提前兑付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计划于 2019 年 4 月 3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
并支付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1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BOE01

    3、债券代码:112358

    4、发行总额:100 亿元

    5、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
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15%。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6 年 3 月 21 日

    10、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21 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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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分别发布了《关于“16BOE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关于
“16BOE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和《关于“16BOE01”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 编 号 : 2019-004 ) 。 投 资 者 可 在 回 售 登 记 期 内 选 择 将 持 有 的
“16BOE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
含利息),“16BOE01”回售登记期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2 月 1 日、2
月 11 日至 2 月 13 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16BOE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根 据 中 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深 圳 分公 司提 供 的 数 据,
“16BOE01” 的 申 报 回 售 数 量 为 96,705,976 张 , 回 售 金 额 为
9,975,221,424.40 元(包含利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 3,294,024 张。2019 年 3 月 21 日本期
债券回售完成,目前本期债券余额为 329,402,400 元。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提前兑付本金:329,402,400 元

     2、债券最后交易日:2019 年 4 月 2 日

     3、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201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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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前兑付价格:本金按照面值进行偿付。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15%。

    6、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本次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 2019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 日,共计 13 天。

    7、提前兑付利息:本次每张债券应计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债
券面值×债券利率×本次计息期限÷365 天。本次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 日,共计 13 天。则每张债券应计利息为:
100×3.15%×13÷365=0.1122 元(含税)。

    8、兑付比例:100%

    9、扣税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实际每张兑付
金额为 100.08976 元,其中本金 100 元,利息 0.08976 元。

    10、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实际每
张兑付金额 100.1122 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增值税)。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摘牌日:2019 年 4 月 3 日

    2、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 日

    3、兑付兑息日:2019 年 4 月 3 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4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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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BOE01”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1、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
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号。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本金和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
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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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
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对于持有“16BOE01”的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扣税后每手“16BOE01”实际派息为人民币0.1122
元。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联系人:刘洪峰
    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010-64366264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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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朱明强、韩勇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
电话:021-68801565
传真:021-68801551
3、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层
负责人:林源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7133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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