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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 泰A: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2020-12-1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对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进行投资时,董事会          第七条 公司进行投资时,董事会的投资
的投资决策权限如下:                   决策权限如下:
    (一)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金额           (一)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金额占公司
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5%        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5%以下的项目投
以下的项目投资,超过上述限额的投       资,超过上述限额的投资行为须报股东大会
资行为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审批;
    (二)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金额           (二)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金额占公司
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5%        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5%以下的股权投
以下的股权投资,超过上述限额的投       资,超过上述限额的投资行为须报股东大会
资行为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审批;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金额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金额占公司
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8%以       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且绝对金
下的风险投资,超过上述限额的投资       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低于公司最近一次
行为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经审计净资产值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证券投
                                       资基金、期货等),超过上述限额的风险投
                                       资行为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将本制度中的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经
                                       理改为副总裁;
                                           将本制度中的财务部改为财经管理部。
    除上述条款外,《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其他条款保持
不变。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