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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2020-07-31  

						债券代码:118968                                    债券简称:17 国元 C1
债券代码:114329                                    债券简称:18 国元 02
债券代码:114464                                    债券简称:19 国元 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19 国元 C1
债券代码:149100                                    债券简称:20 国元 0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沈善俊、乐莹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进展情况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元证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披露了国元证券(申请人)与沈善俊、乐莹(被申
请人)质押借款合同纠纷案仲裁公告,仲裁的基本情况为:
    2020 年 3 月 4 日,合肥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公司因质押借款合同纠纷提起的仲裁,
公司主要仲裁请求:(1)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沈善俊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融资本金
6,108.75 万元、利息 1,253.97 万元、违约金 2,741.43 万元,以及至款清之日止相应
期间的利息和违约金;(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沈善俊向申请人支付为实现债权产
生的律师费 8 万元;(3)请求裁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沈善俊出质给申请人的 1,215
万股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72,以下简称“黄河旋风”)股票
及其他权益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请求第 1、2 项范围内优先受偿;(4)
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二乐莹对上述 1、2 项仲裁请求项下被申请人一沈善俊的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裁令由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二)裁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合仲字第 0065 号),经裁决
内容如下:


                                      1
     (1)被申请人沈善俊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申请人偿还融资本金
6,108.75 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2)被申请人沈善俊自收到本裁决书之
日起 10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8 万元;(3)申请人在本裁决第 1、2 项及仲裁费
范围内就被申请人沈善俊提供的 1,215 万股“黄河旋风”股票及其他权益的折价、拍
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申请人沈善俊承担本案仲裁受理费、处
理费合计 535,071 元。

       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仲裁案进展情
况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元证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披露了国元证券(申请人)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以下简称“贵人鸟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仲裁案公告,仲裁的基本情况
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公司因债券交易纠纷提
起的仲裁,公司主要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贵人鸟公司立即向申请人偿
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6 贵人鸟 PPN001”本金 8,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
同)及相应利息、违约金;(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贵人鸟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5 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二)裁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
第 0907 号),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
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6 贵人鸟 PPN001”本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及至本金清
偿完毕之日止的相应利息、违约金;(2)被申请人贵人鸟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5 万元;(3)被申请人贵人鸟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629,284 元。

       三、 仲裁进展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两案仲裁进展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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