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拟
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文 拟修改为
第四条 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其中 4 名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1
东大会选举产生;3 名为职工代表担任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的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总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
2
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 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 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
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 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
部门报告。
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
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 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