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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2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总经理工作细则》条文                        修改后条文

                                                  标题:总裁工作细则。
 1         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将细则中所有涉及总经理、副总经
                                              理称谓均改为总裁、副总裁。

           第十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第十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2     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 辞职,需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待董
       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事会批准后离任。

           第十二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十二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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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年度报告的编制提交业务         (二)为年度报告的编制提交业务
       报告或在董事会上作公司业务报告;       报告或在董事会上作公司业务报告;
           (三)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           (三)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
       划、投资方案及实现计划、方案的主要 划、投资方案及实现计划、方案的主要
    措施;                                  措施;
           (四)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       (四)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
    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方案;                                  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员;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
           (十)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 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惩罚,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经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处
           (十一)经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处 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
    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 营、合资经营等合同;
    营、合资经营等合同;                        (十二)管理或指导、协调分、子
           (十二)管理或指导、协调分、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十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其他职权。
    议;
           (十四)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第
    113 条的规定,董事会就以下事项向公
    司总经理进行授权: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4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删除该条。
    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上市公司监管机构认定的
    其他交易。
        总经理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对以上事项行使决定权,金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1%。总经理行使上述职权时,
    须遵守《公司章程》第 113 条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     总裁因故暂时不能履
        第十四条     总裁因故暂时不能履
                                          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裁临
    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裁代行
5                                         时代行总裁职权,若代职时间超过三十
    职权,若代职时间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
    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选。

                                              第三十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在工作中须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在紧
    在工作中须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在紧
                                          急情况下,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而又
6   急情况下,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而又
                                          必须立即决定的问题,经总裁授权后可
    必须立即决定的问题,可临时处置,但
                                          临时处置,但事后应相互通报,并向总
    事后应相互通报,并向总裁报告。
                                          裁报告。

        第四十二条     总裁决定有关职工       第四十二条     总裁在拟定有关职
    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 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
7   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 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 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
    会的意见。                            会的意见。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原《总经理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
变,条款序号根据修订情况做相应调整,修改后名称为《总裁工
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全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