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3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
现利润总额 246,213,021.5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596,981.88 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71,714,272.10 元和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2,289,337.19 元,减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 47,318,748.16 元,本年度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46,281,843.01 元。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度末的总股本 591,484,3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 1.50 元(含税);2018 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8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地发展。因此,我们同意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监管
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考
虑公司 2018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
报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