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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12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0-3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度
(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度末的
总股本 591,484,35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50 元(含税);
2019 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9 年末公司总股本
591,484,35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500000 元(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为 591,484,352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
本保持不变。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9,574,217.60 元人民币。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0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8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0 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    08*****253 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9 日至股
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雪艳
    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的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