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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
 独立董事的权利,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
 相关议案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尽
 的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现场会议4次、
 通讯会议6次;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
 时股东大会1次。我们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到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委托          是否连续     列席股
           董事会    出席            缺席
姓 名                         出席          两次未亲自   东大会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次数
朱厚佳       10       10       0       0       否          2
陈 晟        10       10       0       0       否          2
陈 嵩        10       10       0       0       否          2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持赞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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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
     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
     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名称          意见类型

                             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第九届董事会 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2.21     第十次(临时)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同意
              会议           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第九届董事会
2020.4.22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第九届董事会
                             意见
2020.7.30     第十四次(临                                          同意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时)会议
                             会议审议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2020.8.21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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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2020.12.26   第十八次(临                                        同意
                            见
             时)会议
                            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第九届董事会 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12.31   第十九次(临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同意
             时)会议       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具体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度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在公司日常工作及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一)现场调研公司运作和经营的情况
         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到公司进
     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分别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与公司管理层沟通、阅读公司财务报告以及
     关注媒体、网站等方式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我们结合个人的专业特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职工权益、转型升级、资本运作等事项力所能及
     地给予了相关建议和指导,并获得了管理层的积极回应并采纳。
     如,独立董事朱厚佳提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联系各自分管领
     域工作实际,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学习借鉴相关优秀企
     业在转型发展、降本增效、业财融合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成功经
     验,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独立董事陈晟、
     陈嵩建议,公司管理层应进一步加大项目研发投入,为公司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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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论证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同时重视专业技术、营销人才引进
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
员和委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详见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7)]。在任
职期间,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及与公司相关人
员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
务报表及经营生产数据,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出谋划
策。同时,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
督促,了解年报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要求,
与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等进行多次交流沟
通,确保了年度报告的顺利编制和按期披露。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0 年,我们持续关注公
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相
关人员的及时沟通,督导提醒相关人员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司保持
良好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运
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如:随着新《证
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出台和实施,为紧跟国家法
制建设的步伐,我们提出及时梳理公司董事会需修订的有关管理
制度,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以上建议得到公司管理层的积
极响应,作为专项工作推进落实并取得实效。
    (三)注重平日学习和培训。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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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四川证监局、深交所组织的学习培训,及时
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我们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四川美丰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
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与
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保持顺畅
的沟通。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我们原提交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其他事项
    (一)2020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2020 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0 年度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最后,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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