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泰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2506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就相 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并须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降低和消除涉及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