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振华永光”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

公司

    “振华新云”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

件有限责任公司

    “振华云科”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

公司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

    “中电投控”指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持股

30%的参股公司
    “中电通商”指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中电投控持股

55%的控股子公司

    “通商保理公司”指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为中

电通商的全资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优化财务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振华永光、振华

新云、振华云科 3 户企业拟与通商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

理业务。通商保理公司作为保理商,按合同条款和条件以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受让原债权人基础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相

关的其他权益并向原债权人提供保理服务。本次拟进行开展的应收账

款保理总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振华永光 4,000 万元、振华新云 3,000

万元、振华云科 2,000 万元),应收账款受让价款以通商保理公司实际

向 3 户企业开具的商业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准,保理服务费费

率为 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通商保理公司为中

电通商全资子公司,中电通商为中电投控控股子公司,中电投控为中

国电子持股 30%的参股公司;中国电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

易为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关联董事在表决本议案时须进行回避。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UHBE66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 亿元

    5.法定代表人:邓向东

    6.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

易中心北区 1-1-2208-16

    7.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16 日

    8.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

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相关咨询服务。

    (二)股权结构

    通商保理公司为中电通商全资子公司,中电通商为中国电子持股

30%的参股公司中电投控控股子公司。

    (三)经营状况

    2019 年度,通商保理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46,642.35 万元,净资

产为 32,569.97 万元,营业收入为 1,165.47 万元,净利润为 601.66 万元。

2020 年 1~3 季度,通商保理公司总资产为 42,238.6 万元,净资产为

32,883.79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06.27 万元,净利润为 313.82 万元。
     (四)关联关系

     通商保理公司为中电通商全资子公司,中电通商为中国电子持股

30%的参股公司中电投控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通商保理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振华永光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03016J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70 号

     4.注册资本:28,543.78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5.法定代表人:杨俊

     6.经营范围:主营半导体分立器件(含抗辐射加固器件)及其电

子元器件组件、模拟集成电路、半导体功率模块的设计、研制、开发、

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材料、光伏电子产品、新能源、半导体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

     7.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81,190                71,621                51,046
非流动资产                    17,811           16,550              16,740

资产总计                      99,001           88,171              67,786

流动负债                      29,376           23,038              15,339

非流动负债                     4,000               7,038               2,498

负债合计                                       30,076              17,837
                              33,3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625           58,095              49,949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1,443           45,434              40,098

营业成本                      19,675           17,585              15,852

利润总额                      14,601           13,315                  8,781

净利润                        12,530           11,188                  7,553

     8.交易标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振华永光拟指定的应收账

款账面原值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二)振华新云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36811D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32 号

     4.注册资本:56,013.91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5.法定代表人:杨凯

     6.经营范围:主营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

委托加工,通讯设备、影视及音响设备服务;有色金属、贵金属、矿
产品、有色金属深度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产品的购销、加工、配送;

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批发氟

钽酸钾、硝酸锰、氯铂酸、乙酸丁酯、无水乙醇、硝酸、硝酸银(在

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实行核定公司生产的 14 种产品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销售及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网址建设与网页设计;开展本企业来

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

     7.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7,374                116,655                99,404

非流动资产                      31,660                 33,829                34,665

资产总计                       159,034                150,484               134,069

流动负债                        51,595                 39,195                38,935

非流动负债                        4,723                14,715                   4,919

负债合计                        56,317                 53,910                43,8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717                 96,574                90,215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4,106                68,102
                                63,294

营业成本                                               39,610                41,342
                                36,837

利润总额                                               13,630                   7,296
                                13,014
净利润                                               11,843                 6,766
                              11,143

     8.交易标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振华新云拟指定的应收账

款账面原值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三)振华云科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770577543P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68 号附 1 号

     4.注册资本:26,090.96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5.法定代表人:王刚

     6.经营范围:片式电子元器件、厚膜混合电路、微组装 PCB 板、

电子材料及技术服务;微电子工业用金属粉末、金属材料、近视化合

物和电子浆料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7.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68,433                53,619
                              76,376

非流动资产                                           13,781                14,626
                              13,398

资产总计                                             82,214                68,245
                              89,774

流动负债                                             21,162                27,285
                              33,169

非流动负债                                           13,379                 1,117
                                2,990

负债合计                                             34,542                28,402
                              36,1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673                39,843
                              53,615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46,320              40,560
                                46,515

营业成本                                         20,221              20,309
                                18,378

利润总额                                         11,626                  7,160
                                12,695

净利润                                               9,776               6,113
                                10,942

     8.交易标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振华云科拟指定的应收账

款账面原值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二)保理业务类型:无追索权的商业保理融资。

     无追索权保理,即甲方受让应收账款后,如基础合同项下债务人

破产、拖延付款、拒绝付款、无力支付情况(即基础合同项下债务人

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甲方在《商业保理合同》项下债权未获得受偿

时,甲方无权向乙方行使追索权。

     (三)应收账款转让

     转让的应收账款为乙方申请转让的、且甲方同意受让的、债务人

在基础合同项下尚未向乙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相关的其他

权益,具体详见乙方按照《商业保理合同》所列格式提供的《应收账
款转让申请书》,且以甲方根据《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实际同意受

让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准。

    自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按照《商业保理合同》所列格式提供的《应

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并向乙方支付对应的应收账款受让价款之日起,

乙方将此次申请转让的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相关的其他权益转让予

甲方。

    (四)保理受让款

    应收账款按照应收账款账面原值进行转让,应收账款受让价款以

甲方根据《商业保理合同》专用条款第 5 条第(2)项的约定实际向

乙方开具的商业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准。

    应收账款受让价款在《商业保理合同》专用条款第 12 条所述“受

让价款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由甲方以票据方式向乙方支付。

    (五)保理服务费

    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标

准按照应收账款受让价款的万分之八计算。

    (六)应收账款回款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收账代理人向债务人收取应收账款回

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按照本协议《商业保理合

同》通用条款第 4 条约定履行收账代理人职责。

    (七)保理保证金及保理融资利率

    无。

    (八)《商业保理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经双方

有权机构完成决策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本合同项下各方权利义务终止之日止的全部期间。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业务有助于本公司盘活资产,改善财务结构,降低应收

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

利益。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 225,000.63 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商业保理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