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2016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真实、 客观反映了201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朱辉 王瑛 蔡东宏 2016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