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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 中交 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拟对满足条件

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

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3.2 亿元。

     2、我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一)简述

     为满足我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我司目前的业务

经营情况,拟对满足条件的,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




                                                                              1
围外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但我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

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

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额度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未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的 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 3.2 亿元(未

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

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财

务资助事项。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监管要求,公司拟新增未来十二个月内

财务资助额度,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

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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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资助对象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

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
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6 亿,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

度不超过 3.2 亿。
    5、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我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
增资助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6、对于单次或累计超过上述额度范围的财务资助事项,将根据
监管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有效期

    本次拟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积极

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

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我司要求项目公司其

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确保财务资助公平

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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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项目公

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中交地产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
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
求的及时性;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296,596.68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398%;

其 中 我 司对 有股权 关 系 的房 地产项 目 公 司提 供股东 借 款 余额 为

858,308.94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264 %;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438,287.75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134 %。公司不存

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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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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