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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洛药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主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谨慎的立场,认真审阅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员工三者
利益的有效结合。
    4.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
案时已履行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龙                          张淼洪                 张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