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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1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签订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保荐协议》,聘请国泰君安担任
公司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委派孙兴涛先生、吴同
欣先生担任公司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2018 年 12 月,孙
兴涛先生、吴同欣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配股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另行委派滕强先生、刘启群女士为
本次配股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2020 年 9 月,滕强先生因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配股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国
泰君安委派谢良宁先生接替滕强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
任。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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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
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
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按照公司
此前与国泰君安签订的保荐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国泰君安的
保荐协议自行终止。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
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由
中信证券承接公司配股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并负责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其中,配股项目
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信证券委派
王琛先生、邱志千先生负责上述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核准,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监管部门核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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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情况简介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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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情况简介


    1.保荐机构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注册资本:129.27 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从事的主要业务: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
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
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
市。

    2.保荐代表人情况简介

   王琛,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
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先后参与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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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发行项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项目、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债项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项目、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南充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五矿资本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在保荐业
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邱志千,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
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先后参与河南中
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改制及 A 股 IPO 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及 A 股 IPO 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H 股 IPO 项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中信集团改制及境外
整体上市项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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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收购项目、中信集团地产业务与中海地产跨境换股并购项目
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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