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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出具承诺函的公告2022-09-17  

                        股票代码:000750   股票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2-4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出具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的认购对象,分别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
《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公司拟用于认购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的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对
外募集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
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国海证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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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关联方的情形。
    三、国海证券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向本公司提供任何财
务资助或补偿。
    四、自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
方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国海证券的股票(包括承诺期
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下同),
也不存在减持国海证券股票的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
关规定的情形。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违
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国海证券
所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
    五、本公司认购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
后,本公司认购国海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
期限内,由于国海证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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