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2-27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4--074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21 楼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文海先生
6.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12 月 09 日及 2014 年 12 月 2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及《福建漳州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股份 219,522,48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21%,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164,655,305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1.6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4,867,1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0.5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
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323,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198,8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98,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
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
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关
联方签署<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施
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
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2,29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198,8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上述议案一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4 年 10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议案二至
议案五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4 年 12 月 0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游东亮、詹俊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