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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01-30  

						                              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全资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
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们提供了该议案的
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
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双方
正常经营的需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决策规则》的规定,且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林志扬            黄健雄             潘 越
                   独立董事意见

日   期: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