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庄宗明)2016-04-23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1月17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9次董事会,委托1次,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均对

公司送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并对议案进行了细致的了

解。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15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缺 席    列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的董事会次数                                           (次)   大会次数
         10               9                1                  0        2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本人任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工作如下: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的提议,召集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

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候选人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

的情形,符合任职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

职责。

    2.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水务板块及汽贸板块发

展规划进行了审议,并签署了相关会议决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15年度履职期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一)2015年2月5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3月27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2014年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意

见;

    4.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5.关于孙公司与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

的意见;

       6.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8.关于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三)2015年7月10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5年8月20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

工合同》的独立意见;

       4.关于孙公司与漳州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的独立意见。

       (五)2015年9月13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立意见。

    (六)2015年10月30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本人关注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

规范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任期已

届满,对公司在过去几年里给予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

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提升盈利水平,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庄宗明

           日     期: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