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26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上述
文件的要求,本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
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
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
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
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
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本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
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