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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西飞: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宋林)2023-04-18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认真阅读

会议文件,主动调查、索取做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充分考虑所审

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

见。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10 次,实

际参加会议 10 次,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

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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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4 次,实际参

加会议 4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不

仅对公司2022年度内的董事会决议进行了表决,而且对公司相关事项

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调整2022年度与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对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和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提名公司

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预计2023年度与中航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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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及其摘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交流、沟

通会议,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薪酬制

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作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控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

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就重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注册会计

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到公司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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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

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并购项目的整合等事项,

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营运情

况;运用本人所具有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风

险提示等,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一方面,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

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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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通过学习不断加深

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

断提高自身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的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

好的决策参考。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   林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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