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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公司债券2020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三)2020-11-11  

                        债券简称:19 广发 03                                     债券代码:112857.SZ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0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三)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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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发行人”)对外
公布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
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
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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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 5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6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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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8〕
1826 号”文核准,广发证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78 亿元的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2019 年 3 月 1 日,广发证券完成发行人民币
78 亿元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1、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简称为 19 广发 03,债券代码为 112857.SZ;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简称为 19 广发 04,债券代码为 112858.SZ。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总额为人民币 78 亿元,全部为品种一。

    5、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
总额的本金。

    7、起息日:2019 年 3 月 1 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
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付息日: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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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0、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2、债券利率:19 广发 03 的最终票面利率为 3.70%。

    13、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
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8、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 19 广发 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
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
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发行人 2020 年累计新
增借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发证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941.37 亿元,借款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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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为 2,005.12 亿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广发证券借款余额为 2,390.61 亿
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385.49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0.95%,
超过 4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1、银行贷款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广发证券银行贷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68.43
亿元,增加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7.89%,主要系增加短期借款。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广发证券债券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58.02 亿元,
增加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6.79%,主要系增发公司债券和收益凭证。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4、其他借款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广发证券其他借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59.04 亿
元,增加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6.27%,主要系新增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
行人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
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9 年末相关数据外
均未经审计。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国泰君安作为发行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
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国泰君安就有关事
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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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国泰君安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江志强、孙逸然、王鲲鹏

    电话:021-38674904、021-38032079

    传真:021-38674504、021-3890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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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0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三)》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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