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对选举葛长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本次董事会选举葛长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葛长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葛长伟先生有违
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3、经充分了解葛长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葛长
伟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
求。
4、同意选举葛长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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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范立夫 胡 滨 梁硕玲 黎文靖
二○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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