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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核集团)2021-11-13  

                        证券代码:000777                          股票简称:中核科技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核科技

股票代码:0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1 号

联系电话:010-6851221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
上市公司、
                   指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科技
中核浦原           指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苏阀厂             指   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5,753,819 股股份(占
本次权益变动、本
                   指   已发行总股份的 9.25%)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中
次划转                  核浦原
国资委             指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1 号

法定代表人   余剑锋

注册资本     5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
             91110000100009563N
用代码

设立日期     1999 年 06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2 月 12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

             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

             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

             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
经营范围
             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

             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

             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


                                        2
                  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

                  管理;医疗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1 号

联系电话          010-685122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党委书记、董
余剑锋       无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事长
顾   军      无        男         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否
                             总经济师、职
黄敏刚       无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工董事
栾   韬      无        男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吴   恒      无        男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王宜林       无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邓实际       无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邵开文       无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段洪义       无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徐明阳       无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上述人员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其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核集团)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中核集团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序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号                                      (集团口径)
                                                       核电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开发、投
                                                       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清洁能源
     中国核能电
                                                       项目投资、开发;输配电项目投资、
1    力股份有限   中国核电   601985        64.11%
                                                       投资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
     公司
                                                       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售
                                                       电。
                                                       投资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
                                                       总承包、工程勘查设计、工程技术
                                                       咨询、工程管理计算机软件的开
     中国核工业
                                                       发、应用、转让、新材料、建筑材
2    建设股份有   中国核建   601611        61.20%
                                                       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
     限公司
                                                       件的研究、生产、销售,设备租赁,
                                                       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
                                                       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
                                                       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内容;对外派遣实施与出口自产成
                                                       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
                                                       务人员;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
     同方股份有
3                 同方股份   600100        30.11%      密码产品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
     限公司
                                                       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
                                                       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
                                                       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
                                                       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
                                                       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
                                           4
                                              化设备的生产;水景喷泉制造;第
                                              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
                                              入服务业务(北京以及长春、南
                                              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计算
                                              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
                                              服务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
                                              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
                                              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
                                              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
                                              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
                                              公设备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
                                              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
                                              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
                                              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
                                              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
                                              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
                                              市及道路照明、电子工程专业承
                                              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
                                              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
                                              含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水
                                              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
                                              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
                                              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
                                              船只租赁;工程勘察设计;设计、
                                              销售照明器具;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
                                              交电、家用电器、软件及辅助设备、
                                              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
                                              品。
                                              体内放射性药品、体外放射性诊断
                                              试剂;销售ⅠⅡⅢⅣⅤ类放射源;
                                              销售ⅡⅢ类放射装置;销售非密封
                                              放射性物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
                                              质工作场所;销售ⅠⅡⅢ类医疗器
    中国同辐股
4                中国同辐   HK1763   33.35%   械;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通讯
    份有限公司
                                              设备、轻工产品、汽车配件、化工
                                              原料与化工产品、钢材、纸张、轻
                                              纺产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的销
                                              售;物业管理;文化交流;与上述
                                              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中核国际有
5                中核国际   HK2302   66.72%   天然铀贸易、海外项目开发
    限公司
6   中国核能科   中国核能   HK0611   30.46%   企业管理、投资及库务服务、EPC
    技集团有限   科技                         及咨询及整体建设、发电业务、融

                                     5
    公司                                      资租赁业务。
7   同方友友控   同方友友   HK1868   13.61%   投资与资产管理、半导体照明器件
    股有限公司                                制造
8   同方泰德国   同方泰德   HK1206   7.69%    投资与资产管理、智能建筑、节能
    际科技有限                                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
    公司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的要

求,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为打造中核集团核特色装备制造平台奠定坚

实基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核集团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核集团直接持有中核科技股份为 35,753,819 股,

占中核科技股本比例为 9.25%,通过全资子公司苏阀厂持有中核科技股份为

68,715,360 股,占中核科技股本比例为 17.77%,合计持有中核科技股本比例

为 27.02%,为中核科技的控股股东。


    本次划转是由中核集团将直接持有的中核科技 35,753,819 股股份(占已发

行总股份的 9.25%)股份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中核浦原。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核集团合计持有中核科技股份数量不变。其中:全资子

公司中核浦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5,753,819 股股份,全资子公司苏阀厂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 68,715,360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本

104,469,179 股。

    具体情况如下:

                         划转前                             划转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核集团   35,753,819             9.25%              0                 0

 苏阀厂    68,715,360             17.77%      68,715,360             17.77%

上海浦原             0              0         35,753,819             9.25%

  小计     104,469,179            27.02%      104,469,179            27.02%

其他股东   282,128,414            72.98%      282,128,414            72.98%

  合计     386,597,593             100%       386,597,593            100%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项   目                            内    容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股份划出方             中核集团

股份划入方             中核浦原

划出股份数量           35,753,819 股

划出股份比例           9.25%

本次划转股份的性质     A 股普通股股票(流通股)

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为无偿划转,不涉及价款支付

    本次划转已取得中核集团的同意,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签订了《股

权无偿划转协议书》。本次股权无偿划转除前述协议所约定事项外,不存在其他

附加特殊条件,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股权

无偿划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

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中核集团直接持有的中核科

技的 9.25%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已成立并生效,本次权益变

动尚待履行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手续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9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一)中核浦原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关于将集团公

司所持中核科技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核浦原的请示》;

      (二)中核集团 2021 年第八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出具

《关于将中核集团所持中核科技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核浦原的批复》,决定将其所

持有的中核科技 9.25%股份无偿划转给中核浦原;

     (三)2021 年 11 月 12 日,中核集团与中核浦原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书》。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核集团合计持有中核科技股份数量不变,中核集团仍为

中核科技控股股东。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中核集团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

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中核浦原具备受让人的资格条件,

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中核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解除上市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九、出让方关于本次变动不违背此前承诺的声明




                                     10
    中核集团作为本次权益变动的出让方,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贯彻国

务院国资委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的要求,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声

明本次变动不违背此前所做出的承诺。

    十、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

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的其

他安排。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授权和批准文件;

(四)中核集团与中核浦原签署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上市公司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珠江路 501 号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剑锋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苏州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核科技                  股票代码               0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北京
名称             公司                      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直接持股数量:35,753,819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直接持股比例:9.25%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68,715,360 股

                                           间接持股比例:17.77%

                                           总持股比例:27.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16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直接持股减少 35,753,819

                                            股

                                            变动比例:直接持股减少 9.25%,间

                                            接持股增加 9.25%,总持股比例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增加或继续减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          是□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

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解除 是□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批准情况:中核集团 2021 年第八次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出具《关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情
                                            于将中核集团所持中核科技股权无
况
                                            偿划转至中核浦原的批复》,决定将

                                            其所持有的中核科技 9.25%股份无偿

                                            划转给中核浦原。




                                       17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剑锋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