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股票代码:000778 公告编号:2019-24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具体
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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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金
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比较财务
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
求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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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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