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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公司债券“11新兴02”2020年付息公告2020-03-12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0-09
债券代码:112027       债券简称:11 新兴 02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11 新兴 02”2020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
(11新兴0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17日,凡在2020年3月17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3月17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10年期品种(简
称“11新兴02”、“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27)将于2020年3月18日支付2019
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7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新兴铸
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
    3、债券期限品种及各品种规模: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0亿元
    4、债券简称:11新兴02(10年期品种)
    5、债券代码:112027(10年期品种)
    6、债券利率: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39%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3月18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1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担保情况: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1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新兴02”
的票面利率为5.39%,每手“11新兴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9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3.12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3.90
元。


       三、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17日
    2、除息日:2020年3月18日
    3、付息日:2020年3月18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3月18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3月1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新兴02”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
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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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
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
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成章


                                      3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联系人:赵文燕、王新伟
电话:0310-5792011、010-65168778
传真:0310-5796999、010-65168808
邮政编码:056300
2、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系人:李兆俊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64
邮政编码:100033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林源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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