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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达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
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
立、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召集
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由监管机构与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
训,认真学习并落实执行上市公司治理运作、信息披露等法规及
政策。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一)2019 年 1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对外提
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以及《关于召
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19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 101 会议室召开九届董事
会第 7 次会议,会议听取《美达股份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汇报》
并审议通过《美达股份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美达股份
2019 年工作计划》、《美达股份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美达
股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美达股份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美
达股份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等事项。
    (三)2019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九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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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美达股份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美达股份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2019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九届董事会
第 9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
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五)2019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九届董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美
达股份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美达股份 2019 年半年度报
告正文》以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九届董事会
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美达股份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以及《美达股份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一)2019 年 6 月 20 日, 董事会组织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股东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美达股份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公司 2018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美达股份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美达股份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美达股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美达股份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 日,董事会组织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528,139,62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均得到执行实施。
     四、按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组织实施并报告
相关情况
     2019 年度,董事会坚持认真做好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
联络工作,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举办的学习交流活动,主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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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了解最新法律法规,查收督办业务通知公告,充分发挥公司与
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2019 年度,董事会查收并处理监管机构业务通知 60 余份,
传达、落实通知文件 30 余项,配合完成对上市公司的检查问卷、
调查问卷 10 余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培训与会议 4 批次。
    五、组织信息披露工作,披露信息及时合规
    2019 年度,董事会始终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工作主要体现在: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19 年度,董事会对外披露公
告 42 篇,其中定期报告 4 篇,临时公告 38 篇,有效执行和维护
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开、公正,
保障了所有股东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2、及时准确回复交易所的监管函件。2019 年度,公司收到
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一份,内容涉及年报相关问题相关情况。
董事会在收到函件后迅速对相关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向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了解情况,及时向深交所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保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董事会一直认真贯彻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重视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以证券事务部为窗口,通过股东大会、接待
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
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信心,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沟通的
及时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平,
从未在投资者管理活动中违规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总结回顾 2019 年度,董事会成员依法依规,尽心尽力,为
美达的发展付出了宝贵时间和精力,积极勤勉尽责地工作,确保
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经营。我们相信,在新的一年里,董事会
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
划,认真组织落实,解放思想,利用自身所处的区域优势,抓住
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以现有产业为基础的创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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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巩固行业地位的同时谋求新的转型,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快速发展,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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