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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达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0-04-2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为广东新会美达
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达股份”)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297 号)。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所
述,美达股份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 35,747.87
万元,其中包括其持有的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农商银
行)股权 33,533.66 万元,2019 年度确认与江门农商银行股权相关的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14,299.94 万元。美达股份公司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项股权
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检查估值模型、假设和个别修正参数等关键数
据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1)评估采用的可比交易案例是
否具有足够代表性及适当性;(2)修正因素的考虑是否恰当。因此,我们无法判
断上述江门农商银行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和 2019 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作出调整。”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
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
具有广泛性的时候,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
    美达股份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5,747.87 万元,
其中包括其持有的江门农商银行股权 33,533.66 万元, 2019 年度确认与江门农
商银行股权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299.94 万元,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美达股份公司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持有的江门农商行股权的期
末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上述股权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
值为 4.409 元/股(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 2.63 元/股)。我们检查了第三方评估
机构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和个别修正参数等关键数据,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判断美达股份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因而无
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作出调整。由于该
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估计该
事项对美达股份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保
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影响美达股份 2019 年度的现金流量。
四、董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
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继续与事务所保持
沟通,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并且根据事项的后续变化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
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予以理解。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
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尽早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
的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
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
(2) 公司将持续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对公司所持有的非上市公司江门
农商银行股权评估方法、评估模型参数进行优化,综合多种方法对相关资产进行
评估,以期获得更加准确的评估结论,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
审计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
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说明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