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0-04-28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为广东新会美达锦
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297 号)和《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文号: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C10300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
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
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尽早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
的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