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20-08-0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 议案名称 页码
1 关于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议案一:关于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建议,经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综合评估,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
任期一年,总费用 8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 20 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在北京、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事务所拥有员工 663 人,其中
注册会计师 380 人,曾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丰富。
中审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资料
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执行事务合伙人:郝树平
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18 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营业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业务。(企业依法选择自主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
经批准进行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相关审计经验丰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郝树平
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 38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380 人;其
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约 266 位;从业人员 663 人,
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可以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 2019 年收入共计 363,231,366.46 元,净资产为
29,603,172.54 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
户 12 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收入 1,106.7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 55,266,434.56 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4,000,000.00 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处理 是否仍影
序 处理处罚对 处理处罚决 处理处 处理处罚
处罚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响目前执
号 象 定文号 罚机关 日期
类型 业
对中审亚太会计事
中审亚太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
行政 计事务所(特 行政监管措
伙)及注册会计师 山东证 2018 年 1
1 监管 殊普通合伙) 施决定书 无
何夕灵、曾凡超采 监局 月4日
措施 及何夕灵、曾 【2018】1 号
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凡超
决定
对中审亚太会计事
行政 中审亚太会 监管措施决
务所(特殊普通合 黑龙江 2018 年 1
2 监管 计事务所(特 定书【2018】 无
伙)采取出具警示 证监局 月 16 日
措施 殊普通合伙) 3 号
函措施的决定
浙证监措施 对中审亚太会计事
行政 中审亚太会 2018 年
决定书 务所(特殊普通合 浙江证
3 监管 计事务所(特 10 月 31 无
【2018】72 伙)采取出具警示 监局
措施 殊普通合伙) 日
号 函措施的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职业资 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
序号 职位 姓名
格 情况 券服务业务
质控负责 注册会
1 滕友平 无 是
人 计师
项目合伙 注册会
2 陈刚 无 是
人 计师
项目负责 注册会
3 张劲 无 是
人 计师
注册会
4 项目经理 江娟 无 是
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 2005 年起开始担任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负责人,现为中审亚太质控部高级经理,近三年未受(收)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注册
会计师业务,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
专项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
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曾参与深圳市海明润
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等
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相关人员可保持审计独立性,且无失信记录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0 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 6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上市公司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存在以下特殊事项的,后任会计师应当说明在此背
景下接受委托的主要考虑,下列相关事项是否增加了审计风险、
是否可能影响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1.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
议;
无异议。
2.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
计意见;
中审亚太已关注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
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并充分考虑了本期审计风险。
3.交易所认定应予以特别关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