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九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将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已与公司合作长达十年,在 2019 年审计服务
合同到期后,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
经与立信事务所沟通,决定 2020 年将不再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的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对公司长期以来的信任表示感谢,
对公司改聘事务所的决定表示理解,并保证积极配合相关的交接工
作。公司对立信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工作表示诚挚的
感谢。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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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郝树平
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18 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营业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
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
务。(企业依法选择自主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
进行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郝树平先生,从业人员 663 人,合
伙人 38 人,注册会计师 38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
计师约 266 位,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事务所 2019 年收入共计 363,231,366.46 元,净资产为
29,603,172.54 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
12 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
入 1,106.7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 55,266,434.56 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4,000,000.00 元,相关职业保险可
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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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诚信状况良好。其近三
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
下:
处理 处理 是否仍影
序 处理处罚对 处理处罚决 处理处罚
处罚 处理处罚决定名称 处罚 响目前执
号 象 定文号 日期
类型 机关 业
中审亚太会 对中审亚太会计事
计事务所 务所(特殊普通合
行政 行政监管措 山东
(特殊普通 伙)及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1
1 监管 施决定书 证监 无
合伙)及何 何夕灵、曾凡超采 月4日
措施 【2018】1 号 局
夕灵、曾凡 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超 决定
中审亚太会 对中审亚太会计事
行政 监管措施决 黑龙
计事务所 务所(特殊普通合 2018 年 1
2 监管 定书【2018】 江证 无
(特殊普通 伙)采取出具警示 月 16 日
措施 3号 监局
合伙) 函措施的决定
中审亚太会 浙证监措施 对中审亚太会计事
行政 浙江 2018 年
计事务所 决定书 务所(特殊普通合
3 监管 证监 10 月 31 无
(特殊普通 【2018】72 伙)采取出具警示
措施 局 日
合伙) 号 函措施的决定
6.项目组成员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
序号 职位 姓名 职业资格 兼职情况
业务
1 质控负责人 滕友平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2 项目合伙人 陈刚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3 项目负责人 张劲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4 项目经理 江娟 注册会计师 无 是
质量负责人: 滕友平,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7 年起从事
注册会计师业务,从 2005 年起开始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负责
人,现为中审亚太质控部高级经理,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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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
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相关人员可保持审计独立性,且无失信记录情况。
7.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年报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 8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用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
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
明材料,并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中审亚太为
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议定审计费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进行财务及内控审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管理层向我们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公司已事先向我们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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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的信息和资料,我们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
及从事证券、期货 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可和同
意公司的决定。
公司改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中审
亚太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80 万元,
聘任期一年,同意报请董事会审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流程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亦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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