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2021-01-1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公司 2019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
(2021)020032-1 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此次会计差错调整内容进行了认真
核查,并参考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发表如下意见: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
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
陈玉宇
杨兴旺
杨燚
2021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