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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1  

                                 美达股份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美达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我们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共计召开 6 次
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 出席次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列席股
         参加董 数     席次数 方 式 参 席次数 东 大 会
         事会次               加次数          次数
         数
陈玉宇      6      6       0      6        0      1
杨兴旺      3        3        0        3        0        1
黄艳琼      3        3        0        3        0        0
高琦        3        3        0        3        0        1
林涵        3        3        0        3        0        1
    对出席董事会议,我们均按规定发表相应意见,公司能够保
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
们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我们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如下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一)2022 年 3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宜,我们对美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做了专项说明意见,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做了事前认
可意见,对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对外担保、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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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 年 4 月 2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事宜,我们就 2022 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
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6 月 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
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原独立董事杨兴
旺先生和黄艳琼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高崎先生、林涵先生作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我们对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8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
2022 年半年报相关事宜,我们对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
了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事宜,我们对会计政策变更、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2022 年,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同
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2 年,我们监督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即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要求,完善公司治理,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基本上能严格按
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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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作为独立董事,2022 年我们
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
公司规范经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我们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先后为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和
发展战略、人力薪酬制度改革等项目综合研究,促进美达提升发
展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
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
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玉宇
                                                    高 琦
                                                    林 涵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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