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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中商: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28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 2014-010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 47 楼大会议室(武昌区中南路 9 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05,510,99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2%。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和委托代理
人)1 人,代表股份 33,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记名投票)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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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711,796.34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501,198.07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
积金 2,071,179.63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3,141,814.78 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
司研究决定,2013 年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
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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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宋汉杰女士、王宗军先生、徐涤宇先生、谢获宝先生等 4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其中:王宗军先生、徐涤宇先生、谢获宝先生为独立董事。谢获宝先生为会
计专业人士。表决结果如下:
    宋汉杰女士:获得票数为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
累积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3,400 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累积数)的 0.03%。
    王宗军先生:获得票数为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
累积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3,400 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累积数)的 0.03%。
    徐涤宇先生:获得票数为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
累积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3,400 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累积数)的 0.03%。
    谢获宝先生:获得票数为 105,510,9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
累积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33,400 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非累积数)的 0.03%。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聂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 105,477,5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7%;反对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弃权票 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为:同意票 0 股;反对票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弃权票
0 股。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顾恺、林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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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结果。
  (二)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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