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关于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2014-08-22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 2014- 017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
[2010]12 号)等文件的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
“湖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为期 15 天的现场检查,并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4]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4-013)。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的核
查、分析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决定书》中指出:2013 年年报披露的会计项目分类存在差错。公司 2013
年年报披露的长期待摊费用中,显示租入房产装修费为 136,893,366.95 元。经
查,仅有荆门百货等租入房产装修费 32,641,878.32 元属于租入固定资产装修,
其它均为自有房产的改造装修费用,该数额与年报披露差异巨大,属于财务附注
信息披露差错。
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对财务报表附注中长
期待摊费用项目分类差错在 2014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调整。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
落实情况及整改期限: 2014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调整,已将2013
年 期 末 数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136,893,366.95 元 调 整 为 租 入 房 产 装 修 费
32,641,878.32元及自有房产装修费104,251,488.63元。长期规范。
二、《决定》中指出:公司受让湖北省幼师产权项目信息披露不够准确、完
整。2013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受
让湖北省幼师位于中南路的房产及附属物(含土地使用权)。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和 2013 年 7 月 23 日对该事项发布了临时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
一是披露了公司购买湖北省幼师资产事宜;二是确认资产转让价格为 30,050 万
元;三是披露公司收购资产的目的是进行后续商业开发。经查,该交易存在以下
风险:一是出让金补缴责任问题,公司与湖北省幼师签订的《资产产权转让合同》
并未就土地出让金补交责任一事进行具体约定,但你公司称,如进行商业开发,
将由公司负责补交土地出让金,该笔款项具体数额尚不确定;二是由于该土地目
前性质仍为划拔用地,如进行后续开发,需经由土地管理部门履行招拍挂程序,
对土地进行出让后方可进行。公司存在不能竞拍到该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但上
述两个公告中,公司并未就上述两项风险予以提示。
情况说明:问题所述的公司与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资产交易事项,公司
分别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公告编号:临 2013-009)和 2013 年 7 月 24 日(公
告编号:临 2013-010)发布临时公告。公告中对竞购资产基本情况、竞购目的、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其中风险提示为确保公司主业的可持续
发展,竞得资产在履行相关审批、交易程序后,在该地块建设都市购物中心,与
现有中商广场组合形成逾 20 万平方米经营面积的城市综合体,进一步提升公司
零售市场份额,扩大辐射范围。竞得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当前为科教用地,
该资产最终能否实现建设意图存在不确定性。
整改措施:公司根据湖北证监局的要求,对受让湖北省幼师资产项目风险进
行补充披露:由于竞得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目前性质为划拔科教用地,如对该土
地进行后续开发,需经由土地管理部门履行招拍挂程序,对土地进行出让后方可
进行。因此,政府能否批准变更用途以及公司能否得到该块土地开发权存在不确
定性。由于该地块后续开发涉及原科教用地变为出让开发用地,如果公司获得开
发权,将由公司负责补交土地出让金,该笔款项具体数额尚不确定。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落实情况及整改期限:已对竞价收购资产临时公告进行了补充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4-014)。
三、《决定》中指出: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登记不全现象及对公司
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部分重要事项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情况说明:公司在对内及对外报送信息及其它讨论事项时,均已发出了《报
送信息保密告知书》,并对相关知情人员进行登记,未出现因内幕信息泄露而引
起的市场传闻、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形。
整改措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征得相关单位、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的支持和配合,扩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范围,做好内幕知情人的登记
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落实情况及整改期限:已整改落实。长期规范。
四、关于上述整改问题的反思
此次湖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帮助公司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规范运
作意识,对公司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起到了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
公司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执行各项整改措施,巩固
整改结果,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的规范、持续、
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