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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6-06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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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董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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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230,651,253.50               13,604,368,317.33                         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35,881,064.67                7,801,049,824.13                         6.8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55,158,403.93                      14.16%        5,874,866,669.12                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827,464.49                       34.28%          782,277,533.47               25.5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5,656,469.36                       26.77%          790,899,595.61               29.5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54,886,413.45               -5.8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8                   34.12%                  0.553                25.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8                   34.12%                  0.553                25.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0.71%                  9.68%                 1.28%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449,692.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5,609,298.2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7,978,884.2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569,149.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02,268.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110,866.61

合计                                                                           -8,622,062.1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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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85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0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20%         639,065,870      36,325,870
                                                                                                冻结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                                                                    质押                          0
                                其他                2.44%          34,533,906
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质押                          0
杨永田                          境内自然人          1.75%          24,798,723
                                                                                                冻结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                                                                   质押                          0
                                其他                1.39%          19,587,896
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1.31%          18,567,369
                                                                                                冻结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0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 其他                   0.79%          11,151,200
                                                                                                冻结                          0
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质押                          0
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 其他                   0.78%          11,040,652
                                                                                                冻结                          0
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                                                                    质押                          0
                                其他                0.73%          10,355,600
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质押                          0
                                其他                0.73%          10,336,791
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质押                          0
                                其他                0.65%           9,233,175
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冻结                          0


                                                                                                                          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金(LOF)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602,7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2,74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
                                                                                 34,533,906 人民币普通股          34,533,906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杨永田                                                                           24,798,723 人民币普通股          24,798,7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
                                                                                 19,587,896 人民币普通股          19,587,896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18,567,369 人民币普通股          18,567,36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龙行
                                                                                 11,15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51,200
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国有企
                                                                                 11,040,652 人民币普通股          11,040,652
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
                                                                                 10,35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55,6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永裕混合型
                                                                                 10,336,791 人民币普通股          10,336,791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小盘成长
                                                                                  9,233,175 人民币普通股           9,233,17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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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564,028,072.78元,增长了102.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销售产品收回货款
导致货币资金增加;二是公司赎回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三是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年初减少406,380,525.49元,降低了31%。降低的主要
原因是:公司赎回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58,389,975.90元,降低了54.29%。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到期和转让部分银行承兑
汇票所致。
4、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350,484,036.61元,增长了186.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实施额度加账期的
年度授信销售政策导致应收账款有所增长。
5、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17,033,983.55元,增长了46.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收的保证金增加
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1,184,114.19元,降低了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产生的不可确指
资产于本期摊销完毕所致。
7、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381,363,328.13元,降低了67.9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
致。
8、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29,264,924.15元,增长了42.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收尚未结算的货款
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34,816,889.74元,增长了136.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
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59,442,000.00元,增长了290.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长期借
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100,000,000.00元,降低了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到期的短期
融资券所致。
12、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18,365,000.00元,增长了114.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7-9月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0,632,771.18元,增长了43.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的研发投入增加;
二是公司管理机构的租赁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2,675,072.71元,降低了38.8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借款本金减少及利率
降低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684,705.93元,增长了32096.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997,761.80元,降低了136.7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本期理
财产品的本金及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二是公司将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861,552.14元,增长了137.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
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5,572,889.35元,降低了41.6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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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国石膏板事项律师费等费用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0,625,526.96元,增长了38.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导
致所得税费用有所增长。
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82,416,749.76元,增长了34.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主
产品销售量增加,销售利润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07,306,639.22元,增长了88.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60,827,654.02元,增长了77.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
本期取得的借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支付派息款较上年减少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188,513.16元,降低了837.09%。降低的主要原因是:
主要是汇率变动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变化的原因
1、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0.058元/股,增长了34.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主产品销售量增加,
销售利润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国石
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
生的各种损失。
    自2010年开始,北新建材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就美国石膏板诉讼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5
年考虑到诉讼的进展情况,北新建材聘请了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在石膏板诉讼案件中代表北新建材应诉并进行抗
辩,以维护北新建材的自身权益。
    自2010年开始,泰山石膏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泰山石膏应诉。在泰山石膏应诉之前,美国路易
斯安那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已就Germano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泰山石膏向七处物业的业主赔偿
2,758,356.52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2014年7月美国法院判定泰山石膏藐视法庭,判令泰山石膏支
付原告代理律师1.5万美元的律师费,判令泰山石膏支付4万美元作为藐视法庭行为的罚款,并判令泰山石膏以
及泰山石膏的任何关联方或子公司被禁止在美国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直到或除非泰山石膏参加本审判程序,如果
泰山石膏违反禁止令,必须支付其自身或其违反本判令的关联方违反行为当年盈利的25%作为进一步的罚款。由
于只有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泰山石膏方可应诉并进行抗辩,因此,泰山石膏于2015年3月向美国法院支付了4
万美元,并支付了1.5万美元的律师费;由于导致美国法院作出藐视法庭判令的原因为泰山石膏没有参加Germano
案缺席判决后的债务人审查会议,因此,泰山石膏于2015年3月支付了Germano案的缺席判决金额2,758,356.52
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另外,美国弗吉尼亚州巡回法院已就Dragas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
判决泰山石膏赔偿4,009,892.43美元和判决前利息96,806.57美元,及自2013年6月计算的利息。泰山石膏与
Dragas就此案达成和解,向其支付了400万美元和解费用,此案件已终结。泰山石膏申明,其同意支付前述款项
并不代表泰山石膏认可上述案件的缺席判决内容,采取该等措施仅是为了申请撤销/避免藐视法庭判令并在撤销
藐视法庭判令后参与石膏板诉讼案件的应诉及进行抗辩。
    北新建材获知,由于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在诉讼中持续的积极抗辩,原告指导委员会已向法院递交文书将
其集团维修索赔金额降至约3.5亿美元。此外,原告指导委员会已提起动议主动请求撤销未决的集团诉讼中大量
个人原告的索赔,原因是原告指导委员会称证据无法显示这些个人原告的家中安装了泰山石膏生产的石膏板。
北新建材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的通知,美国路易斯安那
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于美国时间2016年3月9日签发了一项判令,驳回了原告方针对中国建材集团的起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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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正在进行当中,目前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无法确认案件涉及的原告和物业的数量,也难以准确预测任
    何将来可能的判决结果。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经聘请境内外律师就该案件的应诉策略以及对北新建材和泰山
    石膏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该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当
    期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北新建材就上述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993,185.98元人民币;泰
    山石膏就上述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1,992,320.00元人民币。北新建材及泰山石膏
    报告期发生前述费用占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27%。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与泰山石膏就上述美国
    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3.47亿元人民币。北新建材及泰山石膏将持续高度重视,密切关
    注此事的发展,本着对投资者、消费者和行业负责任的态度,审慎应对和处理。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泰山石膏股份
                                            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泰山
                                            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35%的股份,根
                                            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公司董事               [2015]31 号)等规范要求,公司的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及高级管 其他承诺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 2016 年 04 月 0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理人员                 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
                                            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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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
                                           权)。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
                                           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
                                           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
                                           成(如有表决权)。7.本人承诺,自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
                                           关管理措施。

                              关于同业竞
                     北新建材 争、关联交 在本公司成立后,北新建材(集团)
                     (集团) 易、资金占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本公司之 1997 年 6 月 6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有限公司 用方面的承 间将不会发生同业竞争问题
                              诺

                                           1、避免同业竞争:(1)中国建材及
                                           其附属公司目前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任何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质性竞争的业务;(2)中国建材及
资时所作承诺                  关于同业竞 其附属公司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
                     中国建材 争、关联交 事任何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司
                     股份有限 易、资金占 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 2014 年 7 月 4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公司     用方面的承 质性竞争的业务;(3)中国建材及
                              诺           其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
                                           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
                                           的,将立即通知北新建材,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北新建材。2、减
                                           少和避免关联交易:中国建材将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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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减少和避免与北新建材之间的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
                        避的关联交易时,继续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北新建材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建材
                        和北新建材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
                        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
                        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
                        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
                        务往来或交易

                        1、避免同业竞争:(1)中国建材集
                        团及其附属公司目前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
                        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中国建
                        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来也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北新建材及其控
                        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
                        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中
                        国建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从任何第
                        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北新建
                        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
           关于同业竞 或可能有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北新
中国建筑 争、关联交 建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北
材料集团 易、资金占 新建材。2、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2014 年 7 月 4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有限公司 用方面的承 中国建材集团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
           诺           北新建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
                        时,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
                        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北新建材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中国建材集团和北新建
                        材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
                        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
                        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
                        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
                        交易

中国建材                认购的北新建材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7 月 9 月 30 日 承诺履行中
股份有限                的股份,自北新建材本次发行结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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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诺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7 月 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经披露
     2016 年 7 月 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经披露
     2016 年 7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经披露
     2016 年 7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6 年 9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经披露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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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经披露
2016 年 9 月 2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王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7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