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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前认可函2019-11-2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前认可函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临时会议将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公司已将前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

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但需履行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