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2021-09-2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
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函
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
工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
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将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价格将根
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
涂料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
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