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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6-03-3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英洛华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杨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睿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015 年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训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主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情况;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的修订废止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无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对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66,126,168 股新股所做的      是        不适用
相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将遵循公
平、公正原则确定;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通过结
构化产品等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是   不适用
公司”)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本公司促使并确保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横店东磁有限”)将其所持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全部股权在本承诺函生效
后十五日内委托给太原刚玉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
业有限公司管理,托管期限直至赣州东磁的生产经营资
产注入太原刚玉或出售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为止。
 (2)在赣州东磁环保手续办理完毕,达到上市公司的
规范要求后,本公司将要求横店东磁有限按照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以公允的价格将赣州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
的全部资产出售给太原刚玉。如赣州东磁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各项环保手续,或虽已办理完
毕各项手续,但太原刚玉放弃优先购买权,则本公司承
诺确保横店东磁有限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赣州
东磁的全部股权或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出售给其
他无关联第三方。
3.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认购太      是   不适用
原刚玉非公开发行股份 16,530,000 股,自太原刚玉本次
非公开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4. 本次发行除横店控股外的其余 6 名发行对象承诺,     是   不适用
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自太原刚玉本次非公
开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韩杨                         陈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