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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洛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7-1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要、合理的关联

往来。

       2、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

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