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撒 股票代码:000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号新东安办公楼 2 座七层 753 号写字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号新东安办公楼 2 座七层 753 号写字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世嘉弘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世嘉元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海南凯撒卓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 C-3 号 3-618 室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 C-3 号 3-61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马逸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号新东安办公楼 2 座七层 753 号写字间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 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目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凯撒旅业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上市公司、凯撒旅业、 指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T 凯撒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凯撒世嘉 指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世嘉、新余玖兴、新余柏鸣、新余弘奇、 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 指 新余元冠、马逸雯 新余玖兴 指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柏鸣 指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弘奇 指 新余世嘉弘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元冠 指 新余世嘉元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凯撒卓越 指 海南凯撒卓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投华文 指 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凯撒世嘉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号新东安办公楼 2 座七层 753 注册地址 号写字间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注册资本 13084.17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9770367XB 旅游管理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演出除外);营销策 划;承办展览展示;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经营范围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9-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凯撒世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0%股份,陈小兵先生 主要股东情况 持有 12.6917%股份,社会公众持有 7.3083%股份。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地区的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董事长,法 陈杰 男 中国 中国 否 定代表人 梁静 经理 女 中国 中国 否 靳婷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魏灵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韩源生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李斯雯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王竹丽 监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姚路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田宁 监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二)新余玖兴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 709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3225395512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12-16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凯撒世嘉持有 2.7273%份额;陈小兵先生持有 35.4545%份额; 其他 24 名自然人持有 61.8182%份额。 (三)新余柏鸣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 412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322514282K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12-16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4.2188%份额;其他 39 名 自然人持有 75.7812%份额。 (四)新余弘奇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余世嘉弘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欧沛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 51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3276413011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01-16 至 2025-01-15 主要股东情况 北京欧沛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2.5%份额;其他 44 名自 然人持有 87.5%份额。 (五)新余元冠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新余世嘉元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仰天岗太阳城 执行事务合伙人 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小兵) 注册资本 3418.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327641299D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01-16 至 2025-01-15 主要股东情况 瑞福世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2.2642%份额;其他 40 名 自然人持有 87.7358%份额。 (六)凯撒卓越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海南凯撒卓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 C-3 号 注册地址 3-61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凯撒世嘉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巍)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28MA5TMGQG2K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计 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0-08-20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上海持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80% 份额;北京凯撒世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9%份额; 海南凯撒世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份额。 (七)马逸雯,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69*******,住所:北 京市朝阳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曾任凯撒同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凯撒世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新余玖兴、新余柏鸣、新余弘奇、新余元冠、凯撒卓越为有 限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凯撒世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新余玖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凯撒世嘉,为同一控 制下的主体,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收购办法》规定的法定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玖兴在东方证券账户的股票担保比例低于 平仓线,导致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权 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累计减持数量已达到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收到新余玖兴《关于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告知函》, 其因在东方证券账户的股票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导致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已 被动减持,并告知了其后续的被动减持计划,新余玖兴未来将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被 动减持,被动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后满足减持条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数量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 0.47%,即 3,800,000 股; 除此之外,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 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 年 9 月 27 日)至本 报告出具日,已累计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3,8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6%。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累计交易具体变动 情况如下: 累计交易前 累计交易后 变动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股) (股) 凯撒世嘉 201,774,088 25.13% 23,360,000 178,414,088 22.22% 新余玖兴 11,000,000 1.37% 7,200,000 3,800,000 0.47% 新余柏鸣 6,400,000 0.80% - 6,400,000 0.80% 新余弘奇 8,000,000 1.00% 8,000,000 - - 新余元冠 5,300,000 0.66% 5,300,000 - - 马逸雯 237,400 0.03% - 237,400 0.03% 合计 232,711,488 28.98% 43,860,000 188,851,488 23.52% 累计交易期间,凯撒世嘉、新余弘奇及新余元冠存在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及解除 一致行动人协议致使减持股份的情形。分别为新余弘奇及新余元冠 2020 年 2 月 14 日向一致行动人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 13,000,000 股股份,建投华文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致使控股股东减持 13,000,000 股 股份。凯撒世嘉于 2020 年 10 月-11 月向一致行动人海南凯撒卓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转让 15,500,000 股股份,凯撒卓越于 2022 年 1-4 月份累计减持 15,500,000 股股份。上表为原股东累计交易前后变化,下表按照最终减持方进行列 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交易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及股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份种类 凯撒世嘉 2020 年 4 月 21 日 4,700,000 0.59% (人民币普通 大宗交易 股、无限售流 2020 年 4 月 22 日 3,160,000 0.39% 通股) 建投华文 (人民币普通 协议转让 2021 年 6 月 2 日 13,300,000 1.66% 股、无限售流 通股) 2022 年 1 月 26 日 725,100 0.09% 2022 年 1 月 27 日 501,600 0.06% 2022 年 1 月 28 日 623,300 0.08%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8 日 2,324,495 0.29% 凯撒卓越 2022 年 2 月 10 日 1,300,405 0.16% (人民币普通 2022 年 2 月 11 日 1,925,100 0.24% 股、无限售流 2022 年 2 月 14 日 150,000 0.02% 通股) 2022 年 3 月 31 日 480,000 0.06% 2022 年 2 月 14 日 4,150,000 0.52%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31 日 2,520,000 0.31% 2022 年 4 月 1 日 800,000 0.10% 新余玖兴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2022 年 5 月 19 日 7,200,000 0.90% 股、无限售流 通股) 合计 43,860,000 5.4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凯撒旅业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凯撒世嘉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 131,223,965 股处于质 押状态,19,000,000 股办理融资融券业务;新余玖兴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800,000 股办理融资融券业务;新余柏鸣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6,400,000 股办理融资融券业务。 除上述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书》,因公司股东被动 减持公司股份致使凯撒世嘉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小兵先生。截至前次 权益变动报告书,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32,711,48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98%。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8,851,4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5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凯撒旅业股份的情况 凯撒世嘉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5,5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3%,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金额 减持均价 减持主体 日期 方式 数量(股) 比例 (元) (元/股) 凯撒卓越 2022 年 1 月 26 日 集中竞价 725,100 0.09% 6,083,589 8.39 凯撒卓越 2022 年 1 月 27 日 集中竞价 501,600 0.06% 3,927,528 7.83 凯撒卓越 2022 年 1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623,300 0.08% 5,104,827 8.19 凯撒卓越 2022 年 2 月 8 日 集中竞价 2,324,495 0.29% 21,106,415 9.08 凯撒卓越 2022 年 2 月 10 日 集中竞价 1,300,405 0.16% 12,288,827 9.45 凯撒卓越 2022 年 2 月 11 日 集中竞价 1,925,100 0.24% 20,290,554 10.54 凯撒卓越 2022 年 2 月 14 日 集中竞价 150,000 0.02% 1,774,500 11.83 凯撒卓越 2022 年 2 月 14 日 大宗交易 4,150,000 0.52% 49,094,500 11.83 凯撒卓越 2022 年 3 月 31 日 集中竞价 480,000 0.06% 4,963,200 10.34 凯撒卓越 2022 年 3 月 31 日 大宗交易 2,520,000 0.31% 24,948,000 9.90 凯撒卓越 2022 年 4 月 1 日 大宗交易 800,000 0.10% 8,160,000 10.20 合计 15,500,000 1.93% 157,741,940 9.7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上市公司。备查文件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凯撒 股票代码 000796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 有限公司、新余玖兴投资管理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柏鸣 号新东安办公楼 2 座七层 753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号写字间、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 新余世嘉弘奇投资管理中心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区仰天岗太阳城、海南省海口市 (有限合伙)、新余世嘉元冠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大道 C-3 号 3-618 室 海南凯撒卓越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马逸雯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为一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动人 致行动人关系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32,711,488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比例: 28.98% 人披露前拥有 其中,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01,774,088 股股份(约占上 权益的股份数 市公司总股本 25.13%)、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11,000,000 量及占上市公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37%)、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 有 6,4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8%)、新余世嘉弘奇投资管理中 司已发行股份 心(有限合伙)持有 8,0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新余世嘉 比例 元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5,3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66%)、马逸雯女士持有 237,4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03%)。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188,851,488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比例: 23.52% 后,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78,414,088 股股 义务人拥有权 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2.22%)、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益的股份数量 3,8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47%)、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 及变动比例 限合伙)持有 6,4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8%)、马逸雯女士持 有 237,4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03%)。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自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本报告披露日 的股份变动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 的时间及方 式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 来 12 个月内继 的时机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续增持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凯撒卓越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5,500,000 股,占上市 市场买卖该上 公司总股本的 1.93%。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侵害上 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未清偿 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 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进行。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