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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3]42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
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我们履
职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请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次) 委托出席(次)
               次数                                                          假)           亲自参加会议
 童建炫        19             3              16             0                0                否
 雷 云         19             3              16             0                0                否
 陈金山        19             3              16             0                0                否

     二、年内未对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的议案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和专项说明的情况:

     2018 年,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选举、高管
人员任免、资本运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内部控制、利润
分配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发
表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8 年 5 月 4 日,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
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9 月 3 日,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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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12 月 11 日,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对
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事项和会议审议的高管免职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审议《2018 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就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证券投资情况、2019 年接受大股东福建建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劳务额度和担保、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中介
机构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说明。

    四、关于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一)对审计中介机构的审查

    1、检查 2018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和负责签字的注册会
计师从业资格。
    2、对公司 2019 年度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

    (二)与审计中介机构的沟通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发函就审计计划安排等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交流。
2019 年 4 月 11 日与注册会计师就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初审意见后
提请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对于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认真核
查实际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督促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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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
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保护意识。
    2019 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童建炫 雷云 陈金山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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