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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 中武 R1、20 中武 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2:45;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
日上午9:15至2021年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
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增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874,690,01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55.677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529,111,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679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45,578,85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99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52,306,2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409%;
反对1,003,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48%;弃权
2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444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9,11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197%;反对1,003,79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0%;弃权
2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6.9003%。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851,845,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3882%;
反对22,844,9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6118%;无弃权
票。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8,0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1455%;反对22,844,90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45%;无弃权票。
    3、关于2021年接受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
的议案
    同意325,353,75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4391%;反对1,464,90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207%;弃权2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140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8,0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55%;反对1,464,90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2%;
弃权21,380,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003%。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提案:
    4、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选举,林志英女士、郑建新先生、郑景昌先生、陈
建东先生、唐福荣先生和黄明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4.01 林志英
    同意852,844,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7,69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088%。
    4.02 郑建新
    同意852,8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7,69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088%。
    4.03 郑景昌
    同意853,624,7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91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37,68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3792%。
    4.04 陈建东
    同意852,8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7,69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088%。
    4.05 唐福荣
    同意852,8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7,69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088%。
    4.06 黄明耀
    同意852,954,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15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7,6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6559%。
    5、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选举,蔡宁女士、罗元清先生和陈斌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上述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5.01 蔡宁
    同意852,844,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7,69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088%。
    5.02 罗元清
    同意852,8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7,69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088%。
    5.03陈斌
    同意852,95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15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7,69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6559%。
    6、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选举,彭家清先生、程键先生和陈伟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蔡佳蔚女士和黄
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6.01 彭家清
    同意852,84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57,69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088%。
    6.02 程键
    同意852,854,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3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67,69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2495%。
     6.03 陈伟
     同意852,86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048%。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777,69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和王新颖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